【华泰宏观李超】其他国家个人所得税是怎样的?(30)
居民纳税人在世界任何地方赚取的任何收入都要向德国当局纳税,非居民纳税人只需按在德国赚取的应纳税收入向德国当局缴纳税款。
由于纳税时需按居民原则进行区分,导致德国本国人或外国居民可能需要缴纳多个国家个税的问题出现,德国政府针对性的与多个国家签订相关协议,借以避免重复征缴问题出现。以我国为例,2014年3月28日,中德在1985年的协议基础上签订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对避免双重征税、个税征收界定和中德税收分配进行了细致说明。例如,根据新协定,若属于德国居民的华人,其个人其他所得,无论该其他所得发生自世界哪里,将只在德国纳税,并不在中国纳税。较为受人关注的退休金方面,新协定也规定“缔约国一方政府或其地方当局按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公共计划支付的退休金和其他类似款项由来源国独享征税权”,这意味着退休金将在来源国单独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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