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2)
第九十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教育部印发通知校外学科类培训教师必须有教师资格
-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
- 省商务厅等6部门印发广东省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
- 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军队党的建设的决定》
-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行政事业单位执行 《政府会计制度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 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 上海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意见印发 提出七大重点任务
- 如何加快打造世界一流赛事之都 上海正式印发最新规定和指南
- 三部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