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订立遗嘱但没签字,有效吗?睢宁法院作出判决:有效!( 三 )


法官提醒:遗嘱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睢宁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龚红卫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而在将要实施的《民法典》继承编第三章中,除对于上述遗嘱形式的规定以外,又新增了对于“打印遗嘱”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通讯员 赵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马志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