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中的利息条款发生歧义时,通过合同漏洞填补规则进行确定,经过解释仍有歧义即可认定为利息约定不明 。实践中,也有地方法院认为,当事人没有明确是月利率还是年利率,应当认定为利息约定不明;还有法院认为,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无法确定利息的,也认定为利息约定不明 。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3、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 , 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的内容 , 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一、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利息
民进借贷没有约定利息不可以要求支付 , 对于自然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的民间借贷 , 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自然人之外的民间借贷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及当事人或当地的交易习惯等确定利息 。
二、约定按周分期分款时约定利息时需要遵守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 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 , 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生活实践中每个人都会遇到不方便的时候,需要借款,不论是自然人之间还是非自然人之间 , 发生借贷关系时,都应当签订协议或合同 , 明确借款利息 。
合同内容有瑕疵怎么补偿合同漏洞填补可以通过协商 。合同法规定与当事人约定的关系若当事人的约定与合同法的规则不一致,依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合同内容 。若当事人就某些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漏洞的填补规则确定合同内容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合同内容瑕疵的补救办法是在审判实践中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救办法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又称合同漏洞的填补,合同漏洞时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形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 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
【利息约定不明的几种情况】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 ,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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