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财产分配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在分配财产前需要支付所有的清算费用,然后支付职工的费用和所欠债务等等,所有都清算完毕后,最后将剩余的钱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清算期间还应该编制好报表,且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
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
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如何分配合伙人的财产分配有协议的按协议,没有协议的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风险提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法律做了如下规定: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
合伙企业解散以后财产如何分配先用财产支付清算费用,然后偿还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合伙企业解散后的财产应如何分配?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的,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 第二、在催告债权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 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
合伙如何分配股权合伙分配股权的方式:按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若是有技术入股或者是专利入股的,需要将其技术折算成资金,再进行重新分配;会技术的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将技术按照价值折合成现金的方法进行分配 。商定好初步的股权分配之后,还要确定好增资、退出等等的股权变更协定 。
拓展资料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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