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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举措更大力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27条) , 为我们认真领会落实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以及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 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深刻领会优化生态环境督察执法的各项具体措施 , 对于受到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缴纳罚款的企业 , 会同司法部门集体研判 , 依据选择合适执法案卷 , 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进行了积极探索 。具体案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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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 ,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对上海某公司的生产场所进行执法检查 , 发现该公司危险废物仓库内堆放有废含油空桶 ,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对该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该公司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 12月17日 , 将案件诉至青浦区法院 , 青浦区法院经过审理后 , 认为该案件可以借鉴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案件经验 , 进行案件调解 。2020年6月 ,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积极配合青浦区检察院和青浦区法院 , 在积极调解、释法说理下 , 与该公司达成和解 , 当日签署调解协议 , 减轻部分罚款 , 处罚金额调整为3万元整 , 该公司在交付罚款后 , 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 行政争议得到了圆满解决 , 该案件成为青浦区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 。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 ,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为了更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 , 共同化解矛盾 ,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与司法机关加强沟通协作 , 做好涉诉行政执法机关主要参与、支持配合的审前调解工作 , 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 将矛盾化解端口前移 , 将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 , 用法制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
【新冠肺炎_社会|落实“27条”,他们这样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二是进一步践行容错纠错机制 ,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比照2020年5月起实施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 该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 , 事后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 , 且企业现处于复工复产时期 ,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 落实落细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 给企业一定容错纠错的空间 , 促进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更好地投入到复工复产的行列 。
三是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指导 ,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解读 , 帮助和引导企业主动落实守法责任 。在本案的行政争议化解中 ,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就案件的事实、法律和政策依据 , 向企业解释法理、说明道理 , 让企业知道法律底线 , 最终达到知法懂法守法的目的 , 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水平 , 优化营商环境 , 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
来源:(上观新闻)
【】网址:/a/2020/0710/1594386931.html
标题:新冠肺炎_社会|落实“27条”,他们这样实质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