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贵港门诊特殊慢性病医保如何申报,这份攻略值得收藏哦
注!意!啦!
关于门诊特殊慢性病,
你都了解吗?
赶快来看看吧!
原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这么多啊!
那么,
具体的医保经办流程宣粉们都知道吗?
小轩为大家整理出来啦!
继续往下看
↓↓↓
一、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提交材料和申请流程
申请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的人员均需提交下列资料:
1.近期门诊病历原件、疾病证明书、医院盖章的住院病案首页或出院小结复印件;
2.与所申请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的近期检查化验报告;
3.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社保卡;
4.填写《贵港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请表》和《贵港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报销须知》(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或到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工伤生育待遇科窗口领取)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请流程:
持以上资料到就诊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审核→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定点管理科审核→符合享受条件的发放贵港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请时间
每年的1月1日至9月30日可随时办理当年度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请,从确认其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为1个待遇年限。每年的10月份可开始办理下一年度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请手续。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报销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用完个人账户后,在门诊治疗所申请的特殊慢性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其报销支付办法为:〔门诊特殊慢性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金额(560元/人·年)〕×住院报销比例﹦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金额。
四、待遇期内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购药须知
1.每次开药量一般不超过14天。
2.不刷社会保障卡结算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到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定点管理科服务窗口办理,但待遇期内只可申请变更一次。
4.未经批准到市外医院及非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5.申请了异地居住、异地工作、异地安置或经审批到异地就诊的门诊特殊慢性病人员,必须到所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如政策有调整则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赶紧把这个消息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吧!
—— 公 益 宣 传 ——
▍内容来源:原创 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图片来源:谢静翔 韩夏露 网络,特此鸣谢
▍编辑出品:贵港市网信办 贵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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