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有新规
《天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有新规》,对,你要找的就是这篇文章啦,傻大方资讯小编为了帮你找到这篇文章已经用了洪荒之力啦!
正文开始:
央广网天津11月21日消息(记者陈庆滨 通讯员王灵萍)记者从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更好地为广大职工做好服务,天津市公积金中心细化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管理, 从11月2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执行新规。
据介绍,职工在天津市稳定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将原就业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天津。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转入业务时应在天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一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
整体迁入天津市企业及天津市承接的产业转移单位,集中为职工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相关转入手续可由单位向辖区管理部预约集中办理。
缴存单位和职工虚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的,不予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缴存单位利用地域间政策差异协助职工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按《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17〕20号)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单位和职工的违法信息将纳入天津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并按照规定向相关信用信息系统报送。
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接续等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 各位家长注意!天津市医院儿科诊疗服务信息表来了!
- 战士天津大爆炸牺牲两年后 英雄母亲诞下龙凤胎
- 战士天津大爆炸牺牲两年后 英雄母亲诞下一对龙凤胎
- 天津最严“禁放令”发布 将迎首个“不放炮”春节
- 台青大陆体验行天津站完美收官!“玩转达人”评选即将开启!
- 湖北一48岁产妇诞下龙凤胎:独子在天津大爆炸中牺牲
- 不看亏大了!个人自缴公积金上不封顶、能抵税还能享这些优惠....
- 天津规定自愿换领新能源车号牌 不换领可正常使用
- 重磅!中央政治局会议:2018年将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
- 天津外国语大学举办孔子学院建设十周年中外大学校长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