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 3年认定300个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额有限,符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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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改委、农业部、林业局联合印发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鼓励地方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特优区”),把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

《纲要》提出了国家级特优区和省级特优区两级架构,选择了29个重点品种(类),分别明确创建区域,规划到2020年,创建并认定300个左右国家级特优区;省级特优区由各省自行创建、认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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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级特优区的申报与认定,《纲要》强调,农业部、林业局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特优区认定专家委员会,针对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林特产品5大类特色农产品,明确创建条件,制定认定标准,定期组织申报和开展认定工作。

省级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品种和重点区域,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创建国家级特优区,编制申报材料。对于一个区域内有多个符合创建条件的县,可以联合申报。对于符合多个品种区域布局的县,按照先主后辅的原则进行申报,每个县申报的主导品种不超过2个。

符合认定标准的,将直接认定为国家级特优区,给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并授牌,区域内经评估授权的经营主体生产的指定特色农产品可以使用该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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