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纪委、区监委通报4起党员破坏生态环境建设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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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发布(bjtz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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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蓝天白云下,是每一个老百姓的心声。如今,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设,市民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给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今年以来,通州全面打响了蓝天保卫战,并取得硕果。(点击回顾)

生态环境建设,需要每一位通州人和每个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

通州小布(北京通州发布:bjtzfb)从区纪委、区监委了解到:

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执纪,对党员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现将近期在全区“蓝天保卫战”中,查处的破坏生态环境建设问题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张家湾镇张家湾成人学校党支部党员郑国辉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问题。

郑国辉在任北京长宏辉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且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郑国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宋庄镇丛林庄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张国民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问题。

张国民在任北京博艺晟业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未安装净化装置也未采取其他措施,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张国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永顺镇焦王庄村党总支委员高文江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问题。

高文江在任北京美通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未开启废气净化设施,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高文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永顺镇小潞邑村党支部委员李跃进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问题。

李跃进在任北京市渤海湾大酒店法定代表人期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该酒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李跃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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