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谈环评制度改革:解决慢、难、繁问题( 八 )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措施要求。一方面提出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善排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机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监管,依纪依法精准问责,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针对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管控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对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以及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各地要针对性地细化防止“一刀切”的具体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同时,《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假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问:《指导意见》在发展环保产业方面有什么措施?如何进推动环保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