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财政部、税务总局权威解答新个税法!(14)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  王建凡:你很充分地抓住了这个机会,问了三个问题。税负的概念,我觉得是一个相对概念,降税的幅度是一个概念,另外,减税的额度又是另外一个概念,减的钱多不等于你降的幅度就大,这两个不是完全对应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减除费用标准提到5000元以后,再加其他的一些专项附加扣除,当然专项附加扣除我们后面还要确定具体的扣除方法,确定了以后,刚才讲了,从纳税面上看,44%的纳税面降到了15%,那降到纳税面以下的这些人就不用缴税了,对他们来讲,减税是100%。有一些,比如像我们这样的,我当然不方便跟你讲我一个月有多少钱,你们也可以猜得出来,还在纳税行列里面,但是我扣了专项附加扣除,减除基本扣除,那么我们减负的幅度也是比较大的。刚才程部长介绍,就讲到月薪在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上,减税的幅度就能达到50%以上。另外对于高收入人群,这次的调整实际上提高了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对于工薪所得者来讲,有的的确有年薪拿得比较高的,他也享受这些扣除,他享受了扣除之后,适用了45%税率的这一部分所得,势必有一部分在原来实行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时候要落到低档税率里来,那么他肯定也是减税了。所以基本费用标准的提高,广大工薪纳税人都是不同程度的减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