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二审:起征点每月5000元不变 赡养老人支出可扣除( 四 )

二审稿中的一个新变化是,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由此前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项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增至五项。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提出,为了弘扬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充分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工薪阶层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建议对于赡养老人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

徐辉在报告中指出,这次改革,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等方式,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转变,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

此次个税法修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其次是个税综合所得免征额提升到每月5000元(6万元/年),再次是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最后是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另外还增加了个人反避税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