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公益诉讼“四检合一”办案模式
看官辛苦啦!傻大方小编知道你找“探索公益诉讼“四检合一”办案模式”这篇文章很久了,是否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脚呢?
正文开始:
在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中,鉴于侦监、公诉、民行“单线”监督模式缺乏联动效应,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探索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四项检察职能于一体的办案模式。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由民行部门集中办理。
“四检合一”模式下,案件管理部门收案后,直接将相关刑事案件分配到民行部门,民行部门在审查批捕阶段就介入刑事案件。近期已发现3条线索,拓展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
其具体做法是:将审查批捕、公诉部门的员额检察官抽调到民行部门,结合民行部门原有力量,成立两个公益诉讼办案小组;案件管理部门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通相关办案权限;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与员额检察官一起勘查现场,调取证据。
(刘霞)
- 马丁·雅克:中国有效地激励了其他新兴国家探索适合本国国情
- 洪雅县纪委开展借山喻廉公益宣传
- 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
- 探索传统曲艺在网络时代的打开方式
- 湖北着力培育发展344个社区公益项目
- 黑龙江省委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 黑龙江:通过创新公益诉讼三项机制护航“健康中国”
- 联东U谷工会组织企业员工无偿献血弘扬公益精神
- 安徽今起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
- 山西“公益助学达人”30年资助200余位贫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