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讨薪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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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发布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法援案件——陆某等9名外地来青农民工,跟随一包工头为青岛某电梯安装有限公司干活,被拖欠3万余元工资,经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想方设法调解,欠薪公司与9名农民工达成和解,陆续结清工资。这是我市开展的“年末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的一起典型案件。





岁末年初,市司法局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年末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该行动开展一个月来已经受理200余起相关案件,目前办结近40起,为农民工已追讨工资近50万元。





行动中,各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活动,加大对辖区建筑行业、加工制造、装饰材料、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走访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用工,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基层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员作用,强化对辖区企业、工地的走访、联络和监测,做到对欠薪隐患有效摸排。与此同时,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确保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对农民工因讨薪、工伤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重大、群体性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可先予受理后补办相关手续。发挥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作用,强化劳动用工专业接话服务力量。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建委、法院等部门对接,争取多部门合力推动农民工讨薪案件尽快协商解决;加强与审裁机关沟通协调,对农民工讨薪援助案件简化程序,使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钱顺利返乡。





法律援助机构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特点,坚持调解优先,对讨薪案件尽可能调解解决,为农民工节省维权时间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