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江西村民禁渔期乘船捕鱼2人溺亡 当地农业农村局回应( 二 )


家属认为,死者在禁渔期违反规定下湖捕鱼确有过错,但渔政工作人割船之后,未告知当事人,也未在现场设置任何警示告知,且明知半夜有人去收网的情况下,未对渔船进行没收或者销毁处理。他们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股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割了船”,但是“不是割了两条缝,是割了一道大口子”。该负责人称,“这个船也不能说我们故意割的,现在执法难度你也知道的……船身割了那么大一个口子,还被他们开出去,本来就是违反规定下湖捕捞。”
农业农村局:未将船只处置到位确有责任 纪委已介入
10月9日,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庐山市纪委监委已介入处理,目前结果还没有出来。”关于事故细节,“之前政府办也接到相关舆情,我们也正在起草事件详细经过的报告,应该政府办那边会公布。”
上述工作人员称,9月30日20时30分左右,渔政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我们的巡逻船就赶过去,当时现场没有人只有船,执法队员对船只进行了切割,也进行了拍照取证,不存说是只割了两条缝。之后,我们执法队员又去别处巡逻去了,回来后发现有人求救,当时另外两个人没找到,就把幸存者送回了家。”
该工作人员解释,当时晚上接到举报后,渔政执法队员开的是一艘小的巡逻艇,“他们船停在岸边,大船开不过去,就开了小船,如果开的是大船,当时就给他们的船拖走了,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确实当时没有把船只处置到位,这个我们也不推卸责任,县里(庐山市属县级市,原为星子县)调查也是这么说的”,该工作人员称,“调查结论是意外事故,他们占70%的责任,我们占30%。”
红星新闻|江西村民禁渔期乘船捕鱼2人溺亡 当地农业农村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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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作人员解释,被打捞上的船不是渔船,而是网上买的三无塑料船,“这种船只,就算是完好无损的,也是不能下水的。而且他们三个人其中有一个之前是专业渔民,是有捕捞证的。我们这边从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包括鄱阳湖都是禁捕退捕,就是所有有证都进行了回收,渔船渔网都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补偿,每一户渔民退捕之后,一部分进行转产就业,还进行了就业培训。”
该工作人员说,当时渔民们都签订了退捕协议,他们在网上买那些非法船只下湖捕鱼都是不允许的,所以看到那种塑料船只,都是可以直接切割的,不用通知当事人,“而且像他们偷捞偷捕,你即使问船是不是他的,他也不会承认的。对于这种非法船只,我们抓到一次,罚款几千元。”
渔政怀疑被打捞船只非事故船 家属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