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四 )


婚姻法 财产分割

婚姻法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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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要看你搬走的东西,是否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中的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夫妻二人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婚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合法收入以及劳动所得 。

2.你现在还没有离婚,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对于共有财产,如果没有征得你丈夫同意,你无权个人独自处理,也就是说你不能自作主张把东西搬走或者变卖 。

3.领取结婚证前,你自己买的东西或者你家买来陪嫁的东西,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在结婚前单方独立购买的,就不是共有财产,你可以自由处置,搬回家也好,卖掉也好,你丈夫无权干涉 。

4.如果打算离婚,法院会在离婚时作出财产分割 。你可以把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自由处置 。

5.以你目前所说的情况看,你趁婆家没人的时候把家里的东西搬走了,我认为这里面难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 。你的行为算不上违法,在民事上属于侵权行为 。
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
婚姻法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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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情况会平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婚姻法 财产分割????
婚姻法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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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财产分割,法律有具体规定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姻法的财产是怎么分割的
婚姻法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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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 。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婚姻法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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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
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
婚姻法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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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男女在结婚前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除了有约定以外,不因婚姻关系存在就转化为共同财产,不论结婚时间多少年 。
2.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