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西安全面停售四类药品

今天(12月21日)下午,西安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三十二场,通报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李海龙介绍说,“四类药品”具体是指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新冠患者初期有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与普通感冒相似,如不到医院就诊,自行买药服用,既会耽误治疗,又会产生极大的传染风险。
“从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来看,多地都发生过新冠患者到药店购买‘四类药品’后发生大面积病毒传播的案例,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必须对‘四类药品’的销售实行严格管控。”李海龙说。
李海龙介绍,今年以来,西安市对零售药店销售“四类药品”实行常态化管控措施:一是基本问询,顾客进店前扫码测温,询问购买原因、主要症状等基本情况,出现红黄码或者体温异常不允许购药;二是用药人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购药;三是依托陕药通平台对购药人进行实名登记。
“12月18日,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作出了全面停售‘四类药品’的决定。”李海龙表示,药店停售“四类药品”,难免给群众购药带来不便,希望广大市民理解和配合,也请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
新冠肺炎|西安全面停售四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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