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上街道|扬州主城区第六轮大规模核酸采样检测159.11万人,已检出阳性2例( 二 )


二是8月8日,市场监管人员对广陵区李典镇万德福超市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商品存在未明码标价的问题。根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当场对万德福超市处以3000元罚款。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小区周边生鲜超市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累计处罚小区周边小生鲜超市(个体户)112家,占了案件总数的很大一部分比例。
在查处上述两起案件过程中,我们坚决依法快速、从重处罚。刚才这两起案件都属于“顶格”重罚,起到了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当前,扬州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们将坚持令行禁止,“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遏制物价不合理上涨,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Q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扬州主城区范围内绝大多数企业停工停产,服务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深受影响,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在保障企业资金需求和提供金融服务方面有什么举措?
A
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许立宏: 扬州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扬州银保监分局积极响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联合印发扬银发36号、扬金监发43号等文件,要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把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8月9日,三部门再次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扬金监发〔2021〕44号),针对各类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明确了9条具体措施:
一是做好受困企业到期贷款接续服务。 要求各银行机构对今年内企业到期贷款进行梳理,提前做好资金接续安排,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暂时还款困难、有续贷需求的企业通过转贷、展期、延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给予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要求通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积极支持相关企业渡过难关。
二是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要求各银行主动沟通对接,及时了解疫情防控物资和居民生活物资生产、流通企业的资金需求,开通绿色通道,加快信贷审批速度,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全力做好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各保险机构创新产品供给,积极满足卫生防疫、防疫物资运输等方面的保险需求,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提供高效优质优惠的保险服务,保险理赔切实做到应赔尽赔快赔。充分利用国开行“抗疫应急贷款”产品优势,支持各地医疗救助、物资采购、应急隔离等防疫工作。在扬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政税银”大数据服务平台开通“战疫专区”服务功能,高效快速保障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融资需求,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获得感
8月第一周,全市银行机构累计对2320户企业放贷20.83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7.91亿元;累计办理延期还本3.82亿元,无还本续贷1.07亿元。自7月28以来,辖内财险公司“110联动”出警323次,快处快赔案件3121件,支付赔款2088.03万元
三是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争取了6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专项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增加疫情防控保障企业、涉农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同时,引导银行机构继续加大两项直达实体政策工具的执行力度,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行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比如,扬州农商行利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统一批量开展贷款线上延期64笔2550万元。
四是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要求银行机构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收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疫情期间新开展的业务,年化综合利率原则上下调10%。典当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缓处置绝当物品。各融资担保公司加强与相关银行的沟通,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还款的企业给予合理宽限期。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按政策内担保费在原有基础上减半收取。
此外,我们还对加强信息传递,优化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提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企业流动性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对重点债务风险企业的排查梳理,理清风险底数,及时向相关部门、银行机构通报,研究化解举措。引导银行机构精准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