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电梯广告收益去哪儿了?丰台一小区物业被立案调查



房地产|电梯广告收益去哪儿了?丰台一小区物业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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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经营 , 丰台区顶秀金瑞家园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北京鸿路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 , 后期或将被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 。 律师表示 , 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 应单独列账 。
位于丰台区的顶秀金瑞家园小区 , 业主入住六年来 , 地面停车位一直被物业公司对外出租 , 电梯间也有广告投放 , 但因此产生的公共收益业主从未见过 。
北京市住建委执法总队会同丰台区房管局 , 昨天下午对顶秀金瑞家园小区展开联合执法行动 。 执法现场发现 , 顶秀金瑞家园小区多个单元的电梯间都投放有商业广告 , 但物业公司并未就这一经营行为征得过业主同意 , 也从未对电梯广告收入情况进行过任何公示 。
北京市住建委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 北京鸿路泽物业公司的行为 , 属于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经营的情况 。 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服务人挪用、侵占公共收益的 , 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退还 , 并处挪用、侵占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 对北京鸿路泽物业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 如调查属实 , 后期将对其处以5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
同时 , 该物业公司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 对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收益情况进行公示 , 按照要求由丰台区房管局给予警告 , 并责令限期整改 。 逾期不改的 , 将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电梯广告、户外广告、自动售卖机、快递柜……这些事物在住宅小区中很常见 , 但作为业主的你知道么 , 它们背后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 属于小区公共收益 。
小区公共收益 , 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进行经营获得的收入 。 何为共有部分?《民法典》规定 ,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 , 属于业主共有 , 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 , 属于业主共有 , 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 , 属于业主共有 。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 , 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 , 属于业主共有 。
具体说 , 电梯广告、门闸道闸广告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费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如球场、游泳池、活动室等的经营收入;自动售卖机的场地费;快递柜入场费等 , 都属于公共收益 , 要纳入全体业主的“钱袋子” 。
【房地产|电梯广告收益去哪儿了?丰台一小区物业被立案调查】“公共收益到底多少钱、这些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了 , 多年来在不少小区成了一笔‘糊涂账’ 。 ”惠诚律所律师周勤华表示 , 不少小区此前的公共收益都是混入物业大账 , 由物业公司或者业委会代管 , 结果往往是公共收益直接进了代管人的“兜儿” , 有些时候还直接冲抵了物业费 , 由此引发的业主与物业公司或业委会之间的纠纷并不少见 。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 , 物业服务人利用共用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 , 应当将公共收益单独列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