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它比《活着》更真实,国内却至今无人敢拍


_本文原题:它比《活着》更真实 , 国内却至今无人敢拍
提起余华 , 绕不开《活着》 。
《活着》的悲情 , 让我们对“活着”这件事本身有了更深的理解 。 主人公福贵跌宕起伏的一生极为悲惨 , 坚强的心态更为难得 。
【朗读者|它比《活着》更真实,国内却至今无人敢拍】而今天要说的 , 是余华另一部佳作—— 《许三观卖血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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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 , 被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为“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之一 。
小说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 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 。 他年轻时靠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 , 而当他老了 , 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人要时 , 精神却崩溃了 。
那么 , 许三观到底遭遇了哪些坎坷非得卖血才能渡过难关呢?在他的一生中又发生了哪些壮烈的故事 , 竟让这部小说成为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作品?
就让我们跟随余华先生的笔触 , 去聆听许三观的故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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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剧照
许三观一共卖血12次 。
第一次卖血 , 完全是出于年轻人的好奇心 。 他听四叔说 , 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 , 卖一次血挣35块钱 , 顶地里干半年活 , 而且血跟井水一样 , 不打水也不会多 , 天天打还是那么多 。
35块 , 这在当时无疑是一笔巨款 。
许三观动了心 , 于是跟着同村的根龙和阿方 , 卖了第一次血 。 得了35元 , 还证明自己身体健康 , 他很神气 。
根龙和阿方 , 带着许三观到胜利饭店叫了 一盘炒猪肝 , 一瓶黄酒 , 黄酒要温一温 。 他们告诉许三观 , 猪肝是补血的 , 黄酒是活血的 , 作为卖完血后的进补 , 这两样必不可少 。
荒诞吗?
在小说的前半部分 , 这样的荒诞色彩无处不在 。
再比如 , 许三观请许玉兰饱餐一顿就要提亲 。
许三观拿着第一次卖血的钱为自己做了一个重要的人生规划—— 他决定成家 。 他看来看去 , 拟定了两个人选:一个是丝厂纺织女工林芬芳 , 另一个是小吃店里的“油条西施”许玉兰 , 最终选定了更为时髦的许玉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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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请许玉兰吃了八毛三分的东西后 , 许三观热热闹闹地娶回了她 , 他们五年里生了三个儿子 , 分别取名:
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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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小说的前半部分充满了荒诞色彩 , 那么后半部分则充满苦难与悲情的色彩 。
许一乐长到9岁那年 , 城里的人开始议论纷纷 , 说一乐长得一点也不像许三观 , 倒是像许玉兰的前男友何小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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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话自然传到许三观耳朵里 , 他向许玉兰求证 , 坐实了一乐是何小勇的种 , 然而讽刺的是 , 一乐是他最喜欢的儿子 。
他愤怒、悲伤、心有不甘 ,自己当了9年的乌龟 , 竟然蒙在鼓里 。 所以他拒绝干活 , 回家就要享受 , 作为对许玉兰的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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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的是 , 许一乐砸坏了方铁匠儿子的脑袋 , 许三观没钱赔 , 他让许玉兰和许一乐去找何小勇要钱 , 搞得沸沸扬扬 , 但一分钱都没要回来 。 方铁匠要不到钱 , 带着人来抄许三观的家 , 看着自己10年来苦心经营的家空空如也 , 许三观决定第二次卖血 , 才把这件事摆平了 。分页标题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 , 是曾经喜欢的女生林芬芬摔了腿 , 这段时间知道自己老婆许玉兰让他当了九年乌龟 , 心理非常不甘难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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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 他决定以外遇的方式报复妻子 , 在探望林芬芬中出了轨 , 事后想要补偿林芬芬 , 又一次去卖了血 , 用换来的钱买了十斤肉骨头送给林芬芳 , 希望她早日痊愈 。
余华的小说总躲不过那个特殊的时期 , 吃不饱饭的日子来了 , 许三观家也不能幸免 。 就算许玉兰再精打细算 , 省出来两缸米 , 但一家5口人还是连着喝了57天的玉米稀粥 。 为了让全家人能吃上一口好饭菜 ,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 。
拿到钱以后他舍不得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买面 , 便给了一乐五角零花钱 , 让他自己去王二胡子的小店买个烤红薯 , 然后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了 。
贫困的年代 , 食物总是用来表达爱的最好方式 。
一乐问许三观 , 如果他是亲儿子 , 就会带他去吃面条吗?
许三观坚定的说 ,如果是亲儿子 , 我最喜欢你 。
一乐的心被深深的刺痛了 , 他去找亲爹 , 但何小勇也不收留他 , 他离家出走了 , 善良的许三观找了好久 , 把一乐背了起来 。
一乐看到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 , 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 , 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 , 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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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性的弱点赤裸裸的展示之后 , 那善良的光芒是何等的耀眼 。
在爱面前 , 血缘算什么?
他们虽没有血缘关系 , 却莫名其妙的投缘 , 现实虽然冷酷无情 , 但是人间总还有一点希望与温暖 。
许三观十二次卖血的往复循环 , 就像一个封闭的人生圆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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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这个圆圈里 ,有七次是为了一乐这个与他并无血缘的儿子 , 砸了方铁匠儿子的脑袋卖一次;上山下乡身子虚 , 又卖一次;一乐得肝炎去上海住院 , 一路卖了五次血交住院费 , 救回了一乐的命 。
从这一点上来说 , 许三观更像一个世俗里的英雄 , 他用无意识的向善 , 完成了超越和自我救赎 , 也让我们感受到深刻的震撼 。
血 , 是许三观抵御生活苦难的筹码 , 是卑微的希望;卖血 , 是许三观用来对抗生命不幸的方式 , 是他生活的信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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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卖血这个重复行为里 , 受难与施爱一直并存 , 形成了极大的张力 ,让我们看到一个现实社会中的普通人 , 一点无奈而伟大的真心 。
这就是余华的风格 , 余华总是用文学的眼睛探求小人物的苦难和荒诞 , 以及身上那些卑微的闪光点 。 余华写小人物 , 写其卑微、写其穷困、写其苦难 。 也写人性、写人情 。
在第二十五章里 , 妻子许玉兰被人贴了大字报 , 说年轻的时候是个妓女 , 因而被揪过去天天开批斗大会 , 剃了阴阳头 , 一站就是一天 。
三个儿子或多或少都想和母亲“划清界限” ,许三观只好自己偷偷给妻子送饭:
“许三观将饭放在一只小铝锅里来到大街上 , 很远看到许玉兰站在凳子上 , 低着头 , 胸前挂着木板 , 头发长出来一些了 , 她的脊背弯得像大字报上常有的问号一样 , 两只手垂到膝盖上…” 许三观走到妻子面前 , 只说了句“我来了” 。
只此一句 , 为之动容 。
相较于《活着》中福贵的故事 , 许三观的故事是那种读着读着就会笑 , 笑着笑着又忍不住掉眼泪 , 甚至会咳出血来 。分页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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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小说 , 似乎在告诉我们 ,苦难是我们必须经历的生活馈赠 。
我们无法选择怎么生、怎么死 , 但我们可以选择怎么爱、怎么活 。 无论什么年代 , 不管社会环境怎样 , 我们内心善良和爱的选择不要被所遇到的一点黑暗改变 。
PS:惋惜的是 , 这么好的作品 , 国内却至今无人敢拍 , 唯一影视化的 , 只有这部韩国拍的《许三观》 。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