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霍山两男子盗窃价值6000余元蜜蜂被判刑

近日
霍山县人民法院依法
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
褚某某、龚某某二人盗窃一案
被告人褚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并处罚金七千元
被告人龚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9年4月,被告人褚某某驾驶面包车和龚某某、龚某(案发后已死亡)至霍山县某村盗窃4箱蜜蜂;同年 5月,褚某某又驾驶面包车至该村盗窃4箱蜜蜂。经鉴定,两次盗窃的8箱蜜蜂总价值人民币6153元。


 价值|霍山两男子盗窃价值6000余元蜜蜂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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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 价值|霍山两男子盗窃价值6000余元蜜蜂被判刑】法院认为,被告人褚某某、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龚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信息来源:霍山县人民法院
▌综合编辑:霍山微生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